出口布袋除尘器时候的检验标准和严重性
我国布袋除尘器出口通常要面临多道检验工序,且判定规则是:当布袋除尘器的主要技术参数不符合下面的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产品,需重新试制。其它技术要求中的检验项目如不合格,允许修复、调整、如仍达不到本标准的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适。从出厂检验,到装车检验、出口检验等。经多次检验过程,对除尘器生产厂家生产的除尘器提出了 高的要求,下面就让让我们对这些检验一一道来。
1、出厂检验:每台布袋除尘器 经出厂检验,并附有合格证明书才能出厂。
2、出厂检验项目:布袋除尘器出厂前 按照以下规则要求检验:
a、 卫生:布袋除尘器承受负压部分应牢固可靠、 。易触及影响人身 的部位应采取相应的 措施;除尘器运转时应无异常声响,空载试车时,噪声应不大于规定。
b、布袋除尘器的基本要求:应符合GB/T13435的规定。c、电气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d、除尘器负载试验(空载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负载试验)在用户进行连续运行12h,应满足:布袋除尘器运行正常,不应有明显的异常现象;除尘器电磁脉冲阀/星型卸料器等处不允许有渗漏现象;风机主轴承温度有点温计测量不得超过80摄氏度,温升不得超过40摄氏度;紧固件连接,不得有松动现象。
e、除尘性能要求:除尘器应运转平稳,操作灵活,动静密封性能可靠,各连续接件不得有松动现象。空载运行不少于2h,应满足:运转正常;除尘器箱体及阀门等处不得有渗漏;除尘器风机运行平衡,不应有明显的振动现象;f、整机和主要零部件寿命不得低于规定。按用户使用实际时间统计。
3、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停产超过一年恢复生产时;
b、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c、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e、每累积生产100台应抽取1~2台进行型式检验。f、 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4、型式检验项目,形式检验项目应按上面提到的全部项目进行检验,布袋除尘器产品质量的评定是采用全部指标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