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理新技术及方法
世界各国都对危险废物进行了界定,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对其进行监管。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危险废物定义为具有化学反应性、毒性、爆炸性、腐蚀性或对人类、其他生物和环境有害的废物,放射性废物除外。此外,还制定了国内和国外的法规来甄别危险废物。
多年来,随着我国化工、医疗、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然而,与此同时,制药行业、医疗行业、化工行业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也急剧增加,导致危险废物处理矛盾日益突出。 由于危险废物中有多种污染物相互混合,甚至有些危险废物易燃易爆,对腐蚀和感染有害。 这些危害逐年积累,导致危险废物长期搁置,危害长期存在;大多数危险废物含有重金属元素,极难降解,危险废物会在自然环境中长期存留。 这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对人的影响会叠加。 因此,国内外危险废物处理的难点和热点是如何在集中收集后妥善处理这些成分复杂的危险废物。
自1990年以来,中国一直在加快对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和处置。 2016年,我国修订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一步研究了各行业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的特性和危险废物本身的特性。 并对原清单中的危险废物种类进行了调整。 通过加强我国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将有限的人力更高效地投入到危险废物的精细监管中。 减少了环境隐患和有害废弃物对自然环境和人体的影响。
此外,中国制定了相关标准和要求,加强了对危险废物的全方位监管。 同时,增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增加危险废物处理能力。 并加大科研投入,不断更新危险废物处理的新技术和新方法。
根据吉林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相关数据,吉林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70.1万t/a,其中大型企业和废物量大的企业处理处置的危险废物量约为66.6万t/a,需要集中处理处置的危险废物量约为3.5万t/a。 因此,吉林省危险废物的妥善处置仍需解决。